2023年2月28日下午,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办理的石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官出庭公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着力强化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庭审中,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及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法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围绕犯罪事实举证示证并发表公诉意见,揭示案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使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旁听,监督检察官出庭履职,对检察官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的综合表现进行了现场实时监督。
庭审结束后,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评议并发表了监督意见,他认为检察机关出庭公诉组织有力、程序规范、衔接有序,检察官在庭审中举止仪表得体、语言表达清晰、逻辑思维敏捷、法律适用准确,充分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零距离”感受检察官出庭公诉,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也提高了自身法律监督意识,希望检察机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职能作用,更有力地揭露、指控和惩治犯罪,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让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更具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推动司法活动全过程民主,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