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福祉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大学校园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食品安全更是关乎到每一位师生的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我院与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签订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3月14日,我院联合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来到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东门市场时光记忆餐饮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旨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宣传活动中,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与师生及商户互动交流,向大家介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答大家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疑问。同时,工作人员对食堂的环境、储存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呼吁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餐具消毒工作,确保师生们使用的餐具干净卫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后,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高校合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注入新动力,为广大师生们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