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自2024年起全面开展 “清源净水” 水资源水生态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通过高站位谋划、高质效办案、高效能履职,构建起全方位水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办理涉水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推动解决水源地保护、河道治理、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生态保障。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将水生态保护纳入服务大局的重要战略,通过 “三步工作法”系统推进专项行动。首先开展全域调研,结合历年办案数据与实地勘察,精准定位全市30条河流、沟渠存在的生态隐患。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借鉴全国涉水治理先进经验,制定印发《“清源净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水源地保护、河流生态治理、城市水体整治、水土资源费征管”四大主攻方向。同时建立动态督导机制,编制《涉水领域违法监督指引》,通过两次专项推进会压实基层院办案责任,形成“市级统筹、区县联动”的立体化监督格局。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切的水安全问题,以“四个聚焦” 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聚焦河道行洪安全,开展全流域巡查,督促拆除河道违建4座,清理高杆作物及垃圾20处,修复破损护栏和设施12处,有效防治河道污染和行洪安全。聚焦居民饮水健康,对143处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排查,督促整改64处设施存在的未定期消毒清洗水箱、未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整改16处现制现售饮水机存在的设备锈蚀破损、卫生许可批件和检测报告过期等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聚焦城镇排水安全,排查洗车、餐饮、医疗、美容美发等经营主体170家,督促整改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医疗机构污水直排等问题75家,推动违法排污有效整改。聚焦水资源保护,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费和水资源费35万余元,申请节水设备建设资金10万元进行节水设施安装改造,实现水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水生态治理新路径,构建起“科技+协作+共治”的立体化保护模式。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融合履职,积极推进水资源水生态领域综合治理。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违法排水、异常用水、欠缴水资源费线索,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坚持协同共治,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坚持综合治理,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水磨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观察点”;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工作跨区域合作共建协议》,建立跨地域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水源地冰川保护,与昌吉市、和静县检察机关共同建立“一号冰川”保护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清源净水”专项行动,强化府检联动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用法治力量绘就天山脚下的水美画卷,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