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化检校资源融合,强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2026年4月22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与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在中区法学院举行检校合作签约暨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仪式。
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继凤,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瑜,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余莎莎及双方相关人员出席仪式。
双方共同签署了《检校合作协议书》,明确将在人员交流与培养、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学术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检察机关选派资深检察官担任实践导师、开展专题讲座,为学生提供庭审观摩、实习实训平台;法学院选派专家学者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课题调研、案例研究,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同频共振。

随后座谈会上,周继凤副检察长介绍了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她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线阵地,拥有丰富的司法案例资源和实践教学平台,此次与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携手,既是对检校共建模式的深化,也是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张瑜院长介绍了法学院的办学特色、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情况。他表示,石河子大学法学院长期扎根边疆办学,始终以服务新疆法治建设为己任,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与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在实务课程共建、实践教学拓展、人才协同培养等方面深度联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随后,在学校大会堂学术报告厅,周继凤副检察长始终牢记“石大人”的初心使命,此次重回校园,她以“从石大出发,向正义而行”为题,分享了自己从校园到检察一线的成长经历,心理历程,工作感悟,勉励青年学子坚守法治信仰,扎根边疆、服务基层,在实践中锤炼本领、实现梦想。300多名学生聆听了讲座,他们表示,能近距离接受一线检察官指导,对职业规划启发很大,感受到了榜样的力量。
此次检校合作,是双方深化资源互补、协同育人的重要探索,更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要求、服务新疆法治建设大局的具体实践。今后,双方将以共建协议为纽带,推动理论教学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检察资源与高校优势双向赋能,共同培养更多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贡献检校合力,让青春力量在法治实践中绽放光彩,让法治信仰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