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由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受贿罪一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相关行政、企事业等单位代表到场旁听,全程见证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全过程,近距离感受司法权威与法治力量。
庭审过程中,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立足检察职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庭逐一出示全案证据,构建起完整、规范、合法的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有效指控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犯罪事实。同时结合案件事实,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的深层成因及社会危害,全面阐释法律适用依据,以专业、严谨、规范的公诉履职,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过硬的业务素养与司法担当。

此次受贿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既是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更是一堂直击心灵的沉浸式警示教育课。案件直观传递出党纪国法不可触碰、廉洁底线不可逾越的鲜明信号,深刻揭示公职人员漠视党纪国法、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敲响廉洁自律警钟,切实强化公职人员法治意识、纪律意和责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下一步,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持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助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